JB/T4730.4-2005 規定:線圈法產生的磁場平行于線圈的軸線。線圈法的有效磁化區是從線圈端部向外延伸到150mm范圍內。超越150mm以外的區域,磁化強度應采用規范試片確定,沒有區分高、低充填因數線圈的區別,延伸方向也比美國標準規定的229mm要小的多。
A SMEV2004版)規定:如果磁化范圍擴大到逾越線圈任一邊229mm時,其合適的磁場應用磁場指示器或人工探傷試片來確定。
A STME14412001規定:對于低充填因數線圈,從線圈中心向兩側分別延伸線圈半徑R為有效磁化區;對高允填因數線圈或繞電纜法,從線圈中心向兩側分別延伸229mm,為有效磁化區。